为了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病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严禁随意采取静默管理。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地方,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目的地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