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办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办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规则》(部令第77号)等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则,现将我省2021年第2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阅定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阅定见有贰言或需补正阐明的,请将陈说资料经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归纳服务体系上传至省厅行政批阅处,逾期不予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阅定见有贰言的,能够经过电话反映,并留下实在名字以及联络方式,也可经过函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实在名字并留下联络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来信来访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编:210036。联络电线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