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法明理,原被告当庭就欠款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该案以原告撤诉结案。
2021年5月, A公司因举办活动所需向B公司购买新鲜花卉以及工艺品摆件,经双方结算货款为15000元,A公司因资金紧张无法立即付款,便向B公司出具了欠条。后经B公司多次催要, A公司拒不支付货款, B公司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开庭当日,B公司态度坚决不同意调解,A公司也“叫苦连天”拿不出钱,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和劝导之下,A公司最终同意履行,并在法庭的见证下当场通过银行转账向B公司付款,随即,B公司自愿申请撤诉。
矛盾纠纷无小事,积极调解化干戈。敦煌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出击,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马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