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汇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国际贸易公司”)、新疆汇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科技公司”)、喀什汇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国际贸易公司”)以及霍尔果斯汇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国际贸易公司”)(公司名称均为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人民币2.46亿元。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汇嘉国际贸易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设立数字科技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喀什国际贸易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28亿元设立霍尔果斯国际贸易公司。
(一)国务院近日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了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区位布局、主要任务和25个方面具体举措等。新疆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79.66平方公里,涵盖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三个片区。根据三个片区的功能划分,以及未来业务扩展及新疆自贸试验区政策的潜在发展能力,公司计划在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三个片区分别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总投资金额人民币2.46亿元。出资金额分别为: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汇嘉国际贸易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设立数字科技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喀什国际贸易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28亿元设立霍尔果斯国际贸易公司。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 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主营业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物联网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推广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建立新疆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战略引领下,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并主动投身到新疆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中。根据三个片区的功能划分,以及未来业务扩展及新疆自贸试验区政策的潜在发展能力,公司本次在新疆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且标的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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